中央反复强调地方不得新增隐性债务,但少数地方依然顶风作案,为此财政部再次曝光相关典型案例,释放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打违规举债信号。
9月19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涉及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海南省临高县等8个地方违规举债等,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约116亿元。
目前地方政府举债合法形式主要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此前一些地方通过其他方式违规举债形成隐性债务,造成隐性债务规模较大,增长较快,风险引起中央警惕。近些年中央通过强化监管等多种举措,初步遏制隐性债务增长势头,但少数地方依然违规举债。
财政部近些年公开曝光政府隐性债务问责案例,希望借此发挥警示作用。去年11月就曝光了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涉及新增隐性债务约460亿元。时隔不到一年,此次再次披露8起典型案例。
此次违规举债案例涉及天津、辽宁、湖南、江西、吉林、内蒙古、海南、宁夏8个省份。8起典型案例中,7个涉及新增隐性债务,1个则是化债不实。
从此次财政部披露的7个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手法上看,3个地方通过向地方国有企业借款的方式新增隐性债务,违规举债金额约97亿元,占此次通报中违规举债总金额比重超八成。
比如,根据财政部通报,2018年6月至2023年5月,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向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款147.32亿元,并全部转借给天津临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用于偿还其存量债务。
截至2023年5月,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已归还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天津天保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7.57亿元,借款余额为119.75亿元。扣除用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统计监测系统中存量债务“借新还旧”的45.78亿元后,剩余部分形成新增隐性债务73.97亿元。
另外,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向地方国有企业借款新增隐性债务19.96亿元。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通过地方国有企业借款新增隐性债务3.4亿元。
此前地方违规举债主要通过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但近年通过普通国企违规举债手法也已引起中央警惕。近些年财政部多次强调严禁地方政府通过国有企事业单位违规举债。
近日公开的《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也提出,督促地方政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划清政企权责,严禁地方政府通过国有企事业单位违规举债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严禁举债建设楼堂馆所、形象工程。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春荣告诉第一财经,当前地方违规举债手法比较隐蔽,比如向国企借款通常不会被暴露。
此次财政部曝光的一些典型案例还曝光了其他违规举债隐蔽手法。
相较于2021年底银保监会下发的《人身保险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依旧提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保险业协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标准,建立保险销售人员分级管理机制,对保险销售人员实施分级管理。
在此背景下,深入转型兼顾稳健经营,成为头部寿险公司新发展阶段的共同追求。
2018年11月,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确定与岳阳湘女文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作,采取以租代建的方式建设新校区,通过每年支付租金1233万元和以三产委托经营(包含新、老校区)的方式进行回购,期限30年,总金额4.5亿元,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5亿元。
另外,海南省临高县要求代理银行垫款支付且长期未清算新增隐性债务8.4亿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国有企业以农村人饮及农业灌溉特许经营权质押融资新增隐性债务3.2亿元。
此外一些地方通过事业单位违规举债。比如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以公立医院等为主体贷款新增隐性债务2.98亿元。
当前不少地方加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力度,但少数地方虚假化债也受到关注。此次通报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用于偿还存量隐性债务并作为化债处理,造成化债不实0.68亿元。
财政部通报称,以上八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纪律观念不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严重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
对于上述违规举债主要负责人,目前都被问责,受到了如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教育、诫勉、警告、记过等处分。不过尚没有被处以降级、撤职、开除等更为严厉处罚。
上述临高县、永宁县违规举债案例中,违规提供融资的相关银行负责人也被问责,相关银行被处以罚款。比如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宁县支行处以罚款50万元;对时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宁县支行副行长(临时负责人)王某给予警告。
郑春荣表示,此次通报,反映了财政部门协同国资委、金融部门等,对融资的需求端和供给端进行双向管控,共享跨部门数据信息,提高了债务监控的精确性。
郑春荣认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当前,地方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对违规举债的查处仍是常抓不懈的任务。财政部通报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有利于加强警示宣传,规范债务管理。
财政部表示,将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股票融资还款期限,持续强化隐性债务查处问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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